《基本法》第八十五条保证司法独立,不受干预,这是特区政府一直努力维护的。对履行司法职能的司法官员进行恶意恐吓会伤害其家庭成员,企图影响法院的判决。特区政府,甚至任何法治社会,都绝不会容忍这种违法暴力的行为。警方将严格执法,以便尽快逮捕罪犯并将他们绳之以法,确保社会和平。
律政司强烈呼吁社会人士不要以任何方式攻击我们的司法制度,因为这种行为可能违反香港的法律和《国家安全法》。香港《国家安全法》明确规定,任何人以武力、武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组织、策划、实施或参与实施严重干扰、阻挠或破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履行职能,即属犯罪。任何人都不应该独自尝试法律。
司法部一贯捍卫法治,维护司法公正。为了禁止针对司法人员及其家属的非法和故意的“开始”行为、恐吓、烦扰或威胁,律政司司长作为公共利益的监护人,单方面向法院申请强制令,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亦批准了一项临时强制令,禁止任何人非法和故意地从事这类行为。任何违反临时禁令的人都可能犯藐视法庭罪,并被判处监禁或罚款。一旦发现违法故意的“破底”行为,司法部会立即移送警方强制执行。如果证据充分,就会进行起诉,违者要承担法律责任。
公众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发表意见或讨论法院判决或相关事项,但在发表意见时,必须尊重司法独立,不应肆意攻击司法人员。
律政司呼吁,任何人如不服案件的裁决,应透过现行制度提出上诉,切勿以恶言攻击甚至恐吓司法人员,否则不但损害香港的法治,更会触犯法律。激进的违法行为是社会所不能接受的。特区政府会以坚定的态度依法跟进所有违法行为,确保社会安宁,让特区所有政治机构继续依法履行职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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